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1-01-23 04:32  
【廣告】






廣州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設計、加裝電梯工程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并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新建筑科技企業。公司成立以來,以“專注,創新,務實,以客戶為中心”的精神,為客戶解決了一項又一項技術難題。
公司業務范圍包括:1、建筑物結構加固補強;2、加裝電梯工程;3、地基與基礎工程;4、建筑防水工程;5、建筑裝飾工程設計;6、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7、加固改造方案設計、安全評估、技術咨詢及相關專業合作。
這樣一部電梯需要花費多少錢?
這位戶主介紹,購買電梯是15萬元,其他建筑安裝費用是13萬元,因為是他自己公司施工修建的,所以節省了施工費用。如果把這一項加進去,大概需要30多萬元。這些資金由他和6樓的另外一戶共同分攤。
加裝這樣一部電梯,安全性如何?這位戶主說,安裝前,他請專業人士進行了設計,深挖地坑,澆筑混凝土底座,使用一年來非常安全。而電梯的廊橋與原有房屋采取了抗震連接措施,對于原有房屋正常使用也不構成影響。即使遭遇大風天氣,電梯也沒有絲毫搖動。他指著“廊橋”跟樓門墻體結合部的墻面說,這里的墻面沒有進行任何特殊加固,現在沒有一絲開裂的縫隙,這就說明電梯建筑非常穩固。如果有撼動,連接的墻體就會有裂縫。
電梯施工怎樣處理地下管線?這位戶主說,他選擇安裝電梯的地方是小區綠地部分,地下管線比較少,繞開了供熱管線等,避免了跟供熱、電力、自來水等部門發生交涉。走訪本市安裝電梯小區電梯受歡迎至今沒“名分”2015年,南開區金典花園小區有住戶安裝了本市老樓加裝的首部電梯,目前情況如何。另外,在具體施工中,采取了多項便捷措施。這位戶主提醒:加掛的電梯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載重量不需要太大;要找設計部門進行專業設計,不能自己隨意安裝。這位戶主還告訴記者,這個電梯是僅僅為6樓服務的,他已經預留了通往各樓層的電梯接口,只要其他樓層住戶提出申請,他可以立即幫助安裝。
廣州嘉集建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是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設計、加裝電梯工程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并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新建筑科技企業。”經過協商,9幢加裝電梯以及維護的費用預算是這樣的:電梯以及安裝費用加起來在60萬元左右,按照樓層實行“階梯式”分攤。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冊資金8000萬元,具有較扎實的管理基礎和技術力量,擁有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勞務分包等建筑業企業證書,資質齊全,經驗豐富。
公司業務范圍包括:1、建筑物結構加固補強;2、加裝電梯工程;3、地基與基礎工程;4、建筑防水工程;5、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6、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7、加固改造方案設計、安全評估、技術咨詢及相關專業合作。
終于等到你!—《辦法》規定:舊樓加建電梯費用分攤計算方式標準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們的追求也多種多樣。兒子咨詢房管部門,被告知,房管部門也沒有審批權,需要找規劃設計部門,還要找電力、供熱、通訊、綠化等多個部門。舊樓加建電梯作為時下炙手可熱的話題,也常常因為一些外力因素而被喊停,比如我們普遍遇到的問題——費用分攤標準。今天,廣東梯井就精心為您編輯整理了備受關注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修訂草案)》,《辦法》昨日起在廣州市法制辦公示,公示為期一個月。較現行試行辦法,修訂草案給出了業主分攤比例方參考標準,并對何為嚴重遮擋作出了界定,為大家提供一個參考和依據,同時也明確了政府的一些具體職責。
首要問題:業主間有分歧政府該不該管?
現行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于2012年頒布實施,將于2016年7月1日試行期屆滿。目前相關方案仍在制定當中,根據《方案》要求,財政補助實施方案需在今年9月前完成。試行三年多,全市已批準增設電梯工程1300余宗。修訂草案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意向和建筑設計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擬增設電梯所在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業主的意見,并應當經本幢或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圍繞舊樓加裝電梯,業主間出現分歧,政府該不該管?修訂草案說明中稱:政府無權針對屬于需要通過民事法律法規規范的民事補償或賠償以及需要通過當事人協商確定的費用分攤制定標準。自從國內不少城市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來,一有成功案例媒體經常會提到的是“達成共識”。修訂草案規定,業主認為因增設電梯其所有權和相鄰權等民事權益而提出補償等要求的,由業主之間協商解決。街道調解委、相關行政部門應當應業主請求,依照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業主之間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通過民事途徑解決。
其他問題:費用怎么分攤?分攤比例有無參考標準?
較現行試行辦法,修訂草案多了不少便民指引。具體標準為:七層及七層以上補貼20萬元/臺,六層、五層、四層將分別補貼18萬元/臺、16萬元/臺、14萬元/臺。在資金籌措方面,修訂草案規定有業主分攤、動用物業維修費用、業主個人公集金、社會投資等五種渠道,針對業主間分攤比例給出了參考標準。修訂草案規定業主應當協商約定出資分攤比例,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以下分攤比例確定出資、維護和養護分攤:以第三層為參數1,第二層為0.5,從第四層開始每增加一個樓層提高0.1個系數,即第四層1.1,第五層1.2,第六層1.3,并依此類推出資比例;同一樓層各戶的出資比例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該層建筑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其他問題:“遮擋”是否有標準?
舊樓加裝電梯糾紛中,很大程度上的一個重要原因——高低層業主對“嚴重遮擋”理解不一。給予資金補貼,推進試點項目加裝電梯資金對于住戶是一筆不少的費用,籌集難度大、分攤難,市、區兩級住保房管部門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對于加裝電梯試點區,市、區兩級財政將給予20萬/臺的資金補助。修訂草案附帶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對此作出界定:增設電梯方案的梯井(或連廊)與本交通單元內住宅或相鄰住宅主要使用房間(臥室或起居室)窗戶的正投影凈距小于6米,可視為嚴重遮擋。
廣東嘉集建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是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設計、加裝電梯工程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并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新建筑科技企業。加裝電梯后,一樓房屋雖然相對貶值,但因為一樓依然具有出行方便等優點,一般也不會大幅貶值。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冊資金8000萬元,具有較扎實的管理基礎和技術力量,擁有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勞務分包等建筑業企業證書,資質齊全,經驗豐富。
公司自成立以來,以“專注,創新,務實,以客戶為中心”的精神,為客戶解決了一項又一項技術難題。公示期滿后如沒有異議,申請人辦理加建電梯的規劃用地和國有土地使用手續。在加裝電梯工程方面,我公司承建了觀光電梯、舊樓加裝等工程計百余項;在樓房加固補強方面,我公司近期承建工程有廣州名美云計算基地項目加固工程、佛山南海平洲(訊云)IDC電信合建機房項目、茂名市人民醫院加固工程、深圳亞馬遜實驗基礎加固工程、深圳蛇口萬聯大廈A座蘋果辦公室結構加固工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營業用房裝修工程加固工程、興業銀行佛山財金大廈結構加固工程等;服務對象涵蓋全球500強企業、國內上市公司、公共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
為反對裝電梯,南京住戶狀告規劃局
南京玄武區半山花園小區11幢一單元居民樓加裝電梯,但一些居民認為占用了小區公共區域,還存在安全隱患,不同意安裝電梯,并提起,請求撤銷南京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月14日上午,這起案件在南京鐵路運輸公開開庭審理。
事件起因
半山花園11幢一單元共有7層,總共14戶。7月5日電梯工程開工后遭到不少業主反對。一名旁聽的業主表示,在孟某等人提交申請規劃許可材料前,不少業主就提出了反對意見,但是建設者孟某等人還是堅持申請增設電梯。
據了解,提起的5人有4人是11幢一單元一二樓住戶,另一人則是7幢一單元的住戶。記者電話咨詢大隊,得到的答復是,他們只管房屋內部結構拆改,加掛電梯是在樓房之外,所以不是他們的管轄范圍,他建議找所屬街道部門。11幢的一名業主陳小姐是5原告之一,她表示之所以反對是因為施工方案存在很大的危險隱患。一是施工沒有考慮到每層圈梁的安全改造,同時電梯增設位置下方就是小區燃氣主管道,也沒有提出相應的改造方案。隱患沒解決,就這樣貿然施工,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何以得到保障。
另一位業主李先生說,南京市規劃局許可增設的電梯不僅占用公共土地和道路綠地,還嚴重改變了小區總體和樓棟設計及結構,影響低層及全體業主的通行通風、采光,也存在噪音的問題,造成底層業主和小區業主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也壓縮了小區的消防通道。
爭議焦點
1、增設電梯是否涉及小區業主共有權
原告代理人表示南京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適用法律錯誤、主要證據不足,應予撤銷。舊樓加裝電梯新政出臺加裝可用、物業維修資金參考分攤費用比例出爐——一樓不掏錢二樓少出錢昨日,廣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和《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技術規程》進行通報。代理人表示,《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是南京市頒發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框架范圍內,根據南京市實際情況所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該辦法應遵循其上位法《物權法》的規定。
此外,《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對增設電梯占用土地權屬問題只規定占用業主專有部分如何處理,就增設電梯占用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未作出明確處理規定,故而在增設電梯占用小區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時,應當適用上位法《物權法》的規定,征得小區全體業主同意。另外,由于電梯井總的質量較輕,所以出現沉降現象非常小,對原有房屋基礎不會有影響。
2、增設電梯是否提交申報材料?
原告代理人在庭審中還表示,規劃局作出案涉行政許可,涉及到小區業主共有權,應當保證原告等全體小區業主的陳述權、申辯權、聽政權,然而被告對此卻未予考慮。
其次,公示并未在全小區進行,小區大部分業主并未能在公示期間獲知增設電梯事項。再者,半山花園11幢1單元一樓、二樓業主是明確反對增設電梯,但孟某卻在申請增設電梯時一樓、二樓業主簽名,向規劃局提交申報材料。
加裝電梯位置也占用了消防通道,南京市消防支隊玄武區大隊已經責令限期整改,地下管線亦需要大幅度改造。